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如遇天然災害導致交通中斷等不可抗拒因素時,可全額退費或更改日期於三個月內入住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
※營區為戶外環境,如遇常態雨季、陣雨、強風及低溫等等自然氣候,不列入退款或延期範圍,訂位請多考量!
※ 雨天不露營之辦法:遇雨天不露營者請勿先行訂位,建議於出遊當天,您可以接受的天氣、路況,再以電話聯繫營主訂位,以免造成雙方之間的困擾。
(註1) 依行政院( http://www.ey.gov.tw/ )消費者保護法之【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範本】
(註2) 依中央氣象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wb.gov.tw/V8/C/P/Warning/FIFOWS.html)發布之警特報,以營區所在縣市位置為主。